日照市艺术学校座落在日照市山东路中段,香店桥以西,建于1993年9月,占地40余亩,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,是市直的职业艺术教育学校。这里林荫夹道,明朗宽敞。百鸟争鸣,四季飘香,清新静谧,别致典雅,实为读书学艺的理想王国。学校现有教职工43人,其中高级职称6人,中级职称12人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占从教人员的80%以上。专业师资力量雄厚,艺术教学设施完备。舞蹈大厅,琴房,视唱练耳教室,各类画室、艺术厅及钢琴、管弦、美术教具、艺术实验音响等器材。学校专业设置有:声乐、器乐、美术、舞蹈四大门类,均由学历高、能力强、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任教,为确保学生文化课的成绩优异,特聘资历深厚的名教师任教。
学校设有艺术初中班、艺术高中班、艺术职业中专班,同时还面向市场增设了幼师、公关礼仪、旅游、曲艺等专业。艺术初中班学制四年,艺术高中班学制三年,目的是为各大院校输送优质艺术学生。艺术职业中专班学制三年,旨在为文化事业、幼儿教育、企业、旅游业的单位培养人才,定向招生,确保就业。日照市艺术学校积极参与我市各类大型演出活动,在校师生多次在全国、省各类画展和文艺比赛中获奖。艺术学校建校九年来,已有众多学生走出校门,成为社会上艺术实用人才,还有不少学生考入了高等院校、部队文艺团体,大部分学生被聘到企事业单位,就业率95%以上,是一所集艺术教育、艺术生产、艺术营销于一体的新型专业学校。
日照市艺术学校是我市一所政府办艺术类专业学校,2005年被市文明委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称号。学校遵循艺术人才成长规律,坚持“质量立校、特色兴校、科研强校”的办学理念,培养“就业有优势,创业有技能,升学有希望,发展有基础”的中等艺术人才,并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生源,每年的升学、就业率都在95%以上。日照市艺术团是我市一支集歌舞、戏剧、曲艺为一体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,多次被山东省委宣传部授予文化、科技、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“先进集体”称号。连年被评为日照市文化系统先进单位,每年巡回演出于全省、友好城市及苏北地区,承担大型文艺演出200余场次,曾多次与宋祖英、张也、韦唯、李谷一、费翔等著名演员、表演艺术家同台合作演出,深受观众欢迎和同行赞誉,是鲁东南地区享有盛名的演出团体之一。恰逢十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期,随着演出市场的拓宽和演出规模的扩大,市艺术团亟需补充一批年轻歌舞表演演员充实到演出队伍中,并已委托我校代为培养30名歌舞表演专业学员,毕业后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职业中专学历证书(国家承认学历),并由市艺术团聘为舞蹈演员。学员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,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(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)。学校还将不定期安排学员到市艺术团实习,实习期间享受艺术团学员演出补助待遇。